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医保局 河源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河源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文有效】【河人社规〔2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全文有效】【河人社规〔2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
【全文有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8号】 ...
【全文有效】【税总发〔2020〕24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税务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
【全文有效】【沪高法〔2020〕222号】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金融法院,各区...
【全文有效】【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
【全文有效】【医保办发〔2020〕19号】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鼓作气坚决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疗...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全文有效】【沪税发〔2020〕44号】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财...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0年第2号】为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全文有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 ...
【全文有效】【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揭残联(2020)21号】各用人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
【全文有效】【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
【全文有效】【通告〔2020〕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完成个人...
【全文有效】【揭税发〔2020〕19号】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辖区各中资银行业金...
【全文有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全文有效】【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0号】自2020年4月15日起,将《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关税〔2016〕40号)规定的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