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适应征管业务的发展,省局对征管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和升级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下发的程序修改方面主要包括:
(一)根据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的有关规定,征管软件作了如下修改:
1、为配合新办商贸企业实施“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工作,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功能进行完善,增加待抵扣清单的接收功能,增加四小票比对结果按纳税人导出的功能。
2、发票核销时可读入电子申报系统报送的核销数据。销售时将对比核销的开票税额与预缴税额。
3、修改系统管理模块的四小票上报功能。
4、稽核模块增加四小票比对结果的导入功能、核查结果的录入功能和核查结果统计功能。
(二)入库会计的修改:
1、为适应新的汇总单格式,修改汇总单应征帐的记帐方法(升级时还没有记帐的汇总单,需作废,重新上报;已经记帐的建议不取消记帐,如果需要取消,则作废汇总单,重新上报)。应征汇总单记应征税收时,不再区分正常应征和查补应征,统一记到正常应征;查补应征辅助帐取查补应征汇总单数据记辅助帐。
2、改正应征税收重复记了“国有控股”数据的错误。
3、增加“留抵税款抵顶呆帐税金”和“留抵税款抵顶欠税”会计事项的记帐处理。
(三)统计报表的修改:
1、调整月快报清往年欠税口径,加上呆帐部分。
2、调整月快报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口径,与会计口径一致。
3、修正一些审核公式。
4、修改统计报表有关免抵调的统计功能,改按征收税务机关统计分局的免抵调收入数。
(四)增加批量纳税人税务机关迁移的功能。
(五)其它修改完善,详见升级的详细说明文档。
有关升级的详细说明文档于2005年3月25日下发。请各地从省局ftp服务器“SWGL20\0503”目录下载。
二、本次升级要求在2005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市在升级和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汇总反映到省局信息中心,或者直接在省局征管软件论坛(地址86.16.16.36:8080)上反映,省局会尽快解答,并将有关升级程序的补丁及时公布到省局ftp服务器“SWGL20\0503”目录下,有关升级程序的更新请随时查阅该目录下的“升级文档更新说明yymmdd.txt”。
联系人:李朝学 电话:020-37631288,020-37632888-3801
王凌峰 电话:020-37632888-3803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