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家税务局,江门市国家税务局,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第二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粤经信商贸函〔2011〕1383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关于二手车经营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5〕566号)中的“国家规定审批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按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供的备案名单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四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我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第二十一批备案名单的函
粤经信商贸函〔2011〕1383号
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共3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二十一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传真 |
1 | 江门市迎宾二手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江门市迎宾二手车交易中心 |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迎宾大道西129号 | 529000 | 赵颖雄 | 13902883845 | 0750-3885782 |
2 | 东莞市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东莞市联合二手车交易市场 | 东莞市寮步镇富竹山村富荣路 | 523058 | 刘颖刚 | 0769-83283377 | 0769-83283377 |
3 | 广宁县物资总公司 | 广宁县物资总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市场 | 广宁县南街镇人民路51号 | 526300 | 陈启彬 | 0758-8661827 | 0758-8673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