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地方税务局,市邮政局各支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邮电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地税发
〔1998〕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凡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缴纳地方税种的纳税人,申请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须填报《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附件一),报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批。
对纳税人申请采用邮寄申报方式的有效期审批不应超过二年。期满的应提前一个月重新提出邮寄申报的申请。
二、各基层地方税务机关应使用《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附件二)核批纳税人的邮寄申报申请,并应指定专窗(岗)接办邮寄申报手续,接收、处理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申报邮件。
纳税人凭该通知与邮政部门签订邮寄快件协议(该协议也可由地方税务机关在核批邮寄申报的同时交纳税人签章后转送邮政部门)。
三、邮政部门办理邮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参照同城特快邮件方式交寄、封发处理。办理邮寄申报的纳税人可到市内各邮政支局、邮政所设立的纳税申报专窗(岗)交寄邮件,也可拨服务电话185由邮政局(广州速递公司)上门收件。
四、邮寄申报以邮件寄出地的邮戳为实际申报日期。办理同城特快专递的邮件两天内送达;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县级市范围内向广州市城区特快专递的邮件三天内送达。逾期送达的,邮政部门将按邮政法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不分轻重每件收费8元,由邮政部门直接向纳税人收取,并提供专用信封,不加收其他费用。附件:
1.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2.核准邮寄(电子)纳税申报通知书;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邮政局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1998年2月12日 粤地税发〔1998〕34号
各市、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邮电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邮电部《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邮寄纳税申报的范围与方法
凡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缴纳地方税种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均可自愿申请采用邮寄纳税申报的形式进行纳税申报。经批准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须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领购邮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并在法定的申报期内到邮局邮寄或约定邮局上门收取。
邮寄纳税申报方式一经批准,纳税人不得随意改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申报方式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才可改变。
二、邮寄纳税申报的形式
城市所在地的纳税人,其邮寄纳税申报应采用同城特快专递形式,县城所在地及农村的纳税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地方税务机关与邮政部门协商决定。
三、纳税申报邮件的投递方法与次数
邮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参照同城特快邮件方式交寄、封发处理。办理同城特快专递业务的邮局都应设立申报窗口。原则上,在申报纳税期内每天投递两次,上午邮,下午送达;下午邮,次日上午送达;其他时间每天邮送各一次,具体由实际操作的邮电局、地方税务局商定。各基层地方税务机关要指定专人统一接收、处理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申报邮件。
四、纳税申报邮件的收费
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实行按件收费,邮件不分轻重每件收费8元,由邮政部门直接向纳税人收取。五、专用信封的印制
邮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由各地级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式样交邮电部指定“特快专递信封”印刷厂(广东三家)统一印制,下发给所属的县(市)使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邮电管理局
关于印发《邮寄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1997年9月6日 国税发〔1997〕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邮电管理局(邮电局):
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在纳税人中推行以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做法,方便了纳税人,缓解了办税服务场所的压力,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便于各地规范和推广,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与邮电部联合制定的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邮寄申报要因地制宜。邮寄申报是利用现有邮政设施和网点快捷、方便完成纳税申报的有效途径,已为发达国家所普遍采用,我国也有逐步推行。各地要积极总结经验,加快推行。
二、要抓好培训。对于采用邮寄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和邮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培训,使其明确邮寄申报的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确保邮寄申报的质量。
三、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推行邮寄申报的同时,税务文书发送量大的单位还可以采用邮政商业信函服务方式,将所需发送的税务文书录入软盘,充分利用现有的邮政商函打印、封装设备和投递服务网络发送给纳税人,以节省人力,避免重复建设。对时限要求强的,可以使用同城特快专递业务寄送。
四、要加强合作。税务机关和邮电部门对于推行邮寄申报和发送税务文书的各项工作要共同协商,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以便顺利实施。
以上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执行。
邮寄纳税申报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7〕1号),不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纳税申报制度,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及国家邮政局颁布的《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均可采用本办法。二、邮寄内容
邮寄申报的邮件内容包括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三、办理程序
(一)纳税人在法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填写各类申报表和纳税资料后,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可以根据约定时间由邮政人员上门收寄,也可到指定的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
无论是邮政人员上门收寄,还是由纳税人到邮政部门办理交寄,邮政部门均应向纳税人开具收据。该收据作为邮寄申报的凭据,备以查核。
(二)邮政部门办理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参照同城特快邮件方式交寄、封发处理,按照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时限投递,保证专递服务质量。具体投递频次、时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税务部门协商确定。业务量、业务收入统计按照同城特快业务现行规定办理。
(三)各基层税务机关要指定人员统一接收、处理邮政部门送达的纳税申报邮件。四、邮资
纳税申报特快专递邮件实行按件收费,每件中准价为8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以中准价为基础上下浮动30%。价格确定后,须报经省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邮件资费的收取方式及相关手续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和邮政部门协商确定。五、申报日期确认
邮寄纳税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六、专用信封
邮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与同级税务机关共同指定印厂承印,并负责监制;由各地(市)、州、盟税务局按照国家邮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式样(附后)印制;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
七、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邮政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邮政管理局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图:邮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正面尺寸比例示意(单位:mm).zip 附件2:
沈阳市国税局皇姑分局开展邮寄
申报工作的实际做法
皇姑分局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中,为了方便纳税人,提高工作效率,从1995年4月开始,尝试纳税申报的新方式―― 邮寄纳税申报。经过两年多时间的运转、磨合,运转正常,效果明显,目前皇姑分局所管7500户纳税企业都已经实行邮寄方式完成纳税申报。
一、开展邮寄申报的背景
首先,皇姑区占地面积近38平方公里,所管私营以上纳税户近8000户,而办税服务厅总面积不足200平方米,征期内,纳税人上门申报要排长队、拥挤不堪,反映较大。
其次,局内尽管配备20多名受理申报人员,10台微机,但在申报期还是超负荷工作,经常中午不能休息,晚上还要加班。
第三,由于经费紧张,再扩建、新建办税服务厅非常困难。
因此,客观存在企业申报难、税务机关受理申报难的“两难”矛盾。经过分局及有关人员的多次研究,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决定试行邮寄申报。
二、具体做法
(一)研究确定统一的邮寄申报形式及办理地点
经过税务、邮电双方协商研究,确定开办邮寄纳税申报特快业务,在收费上给予一定优惠,按特快专递送达,保证了投递的快捷,上午邮,下午送达,下午邮,第二天上午送达。
办理地点,以能够办理同城特快业务的邮政局、所为业务受理地点。(二)制定邮寄申报专用信封
由于纳税申报表规格较大、数量多,为了便于邮局和税务机关识别与分检,经过税务机关与各级邮政部门积极和协商研究,确定使用“国际9#封筒”,由皇姑区国税分局组织印制,辽宁省邮政局监制。
(三)纳税人邮寄申报与税务机关文书送达的程序
纳税户:从税务机关领购专用信封后,在每月10日前到邮局邮寄,或由邮局上门收取。
邮局:将纳税申报专用信函及时送达税务局;同时按税务局制作的企业违章软盘及信函式样,自动制成信函通知送达有关纳税户,实现信函催报催缴。
税务局:将接受的信函进行处理:(1)平整开封;(2)清分登记;(3)扫描录入;(4)整屏校验;(5)存盘处理。
(四)注意处理解决好以下问题
1.实行均一资费。由于邮寄信函通常按重量计费,手续繁琐,出现纳税人在邮局排队的现象,经过部门之间协商,确定不分轻重,实行均一资费。
2.采取措施,切实方便纳税人办税:
(1)加强对纳税人的辅导,一方面利用企业例会对企业办税人员进行辅导,另一方面对新办、错申报等企业每月进行一次辅导。
(2)在办税厅设立投递窗口,纳税人将信函送到后,由受理人员在“资料传递卡”上签字,再转到分检录入环节。
(3)与邮局协商决定,按照电话约定或者签定协议的办法,由邮递员利用每天到企业送报刊的时间,上门收取纳税申报邮件。
(4)皇姑区内能办理同城特快的邮局都设立了申报窗口,邮局为此项业务专门配备了特快专递专用车,申报期内每天传递两次。
3.引进先进设备与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受理纳税申报的设备有:
(1)自动开封机
(2)OCR扫描仪
(3)586微机
开封机处理信函能力为1200件/小时,提高效率上百倍。与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联合开发“税务报表自由手写体光电录入系统”,该系统扫描速度为120张/小时,并具备整屏校验的功能,使录入准确率达到100%,大大提高数据采集加工速度,为后期的会统销号及核算做准备。
三、实行邮寄申报的好处
总体来说,体现了简便、效率的改革原则。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解决了办税服务厅小、企业排队拥挤等现象,对路途远、交通不便、打车办税的纳税人减少了办税费用,方便了企业。
(二)解决了新建、扩建办税服务厅经费紧张的难题。
(三)税务局可以利用邮政商业信函业务,下发税务文书,既充分发挥邮政现有设备的能力,又减少办税成本。
(四)加强了稽查力量,提高了服务质量。由原来窗口受理申报的20多人,变为现在处理申报只需要5人,减少的受理纳税申报人员充实搞稽查,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改作其他服务窗口。
(五)提高工作效率,利用OCR设备录入申报表,其数据处理速度是原窗口申报处理速度的20余倍。
(六)推行邮寄申报,可以减少征纳纠纷,当征纳之间发生纳税申报纠纷时,邮政部门可作为独立于征纳双方之外的旁证。
附:邮寄申报流程.zip
附件一.zip
附件二
SB002
核准邮寄(电子)纳税申报通知书
地税申字[ ]第 号
:
(电子)纳税申报方式。核准税种 , 执行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邮寄申报纳税的,应当在邮寄纳税申报表的同时,汇寄应纳税款。”
税务机关(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