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对外中心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344)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办理免税申请时,应附送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随军家属名单。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对外中心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粤国税发[2000]344)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凡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在办理免税申请时,应附送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并同时提供符合规定的随军家属名单。
二○○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