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燃油加油机税控功能改造整机防爆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质技监[2001]5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