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政策及纳税申报问题的通知

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政策及纳税申报问题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对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人,在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申报时,须附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各一份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与申报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的资料。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附件: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