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局领导4月10日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为按时按质完成我市2005年度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现就有关补录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明细申报补录工作的重要意义。只有扣缴义务人完整补录实行明细申报以前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明细数据,税务机关才能为纳税人开具一张全年完整、正确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完成个人所得税补录工作作为近期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纳税服务工作的力度。各征收单位主管领导要亲自带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各征收单位文和各纳税人服务中心要通过召开辅导会、编发辅导材料、在地税网站以及办税大厅进行公告等各种有效形式,全方位、多件正渠道向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进行宣传辅导,让广大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理解、支持和配合这项工作,并了解掌握补录工作文: 的有关程序和方法。
三、有的放矢,抓住补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征收单位要认真核实2005年度未补录扣缴义务人以及未补录个人的名单,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尽快完成数据补录工作。对于不具备电子申报条件的扣缴义务人,应支持和鼓励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理报送补录明细数据。同时,要对办税服务厅的各种设备,特别是网报室进行检测,做好准备,以保应急申报渠道畅通。
四、及时掌握补录工作进展情况。各征收单位要善于采用“大集中”系统提供的各项查询功能,了解各扣缴义务人补录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时掌握补录工作的动态。“大集中”系统现有“个税网上明细申报情况查询”、“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情况查询统计”等几项功能,用于支持对个税明细申报及补录情况的查询和统计,各征收单位应做好这些功能的权限设置和分配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能够充分利用这些功能对个税补录工作实施有效管理。
五、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形成快速反应机制。市局有关处室要同心协力,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补录工作。各征收单位在开展补录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要迅速反映,市局将及时解决或向上级反馈。为促进各征收单位有效开展补录工 作,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市局个税办将每周统计一次个税明细补录情况,并进行通报。各稽查机关要支持配合征收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对无故拒不参加补录工作的扣缴义务人,依法进行重点检查,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力争通过10余天的奋斗,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资料补录和开具完税证明的任务。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