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从2007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要落实以下要求, 确保本规程的规范执行。
一、本规程涉及的纳税人办税事项,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不得自行增减收取资料、改变办税流程、调整完成时限。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业务操作权限配置、岗位调整和人员培训,做好办税公开和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
三、因法律法规、上级要求以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本规程进行修改的,由市局统一修改后发布。
四、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征收管理处反映。
附件:
1.《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流程设置情况表》
2.《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流程表证单书统计表》
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办税事项业务规程》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