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使出口企业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进行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和获取审核结果反馈信息,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将于2011年12月5日起开通出口退(免)税网上申报系统相关功能模块。
出口企业可登录广州国税门户网站(www.12366.gov.cn)进行网上预申报和下载审核结果反馈信息,出口退(免)税网上预申报需在每月规定申报期内进行,单证网上预申报和下载审核结果反馈信息可在每日规定时间内进行。出口企业使用出口退(免)税网上预申报和审核结果网上反馈后,不需要再上门进行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和获取审核结果反馈信息。
详情请查询广州国税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服务热线咨询。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