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1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14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国税发〔201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