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粤国税发〔2016〕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8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税务机关、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及其行业协会和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的通知》(粤国税发〔2016〕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