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韶关市国家税务局对本机关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