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国家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涉及简并纳税人涉税资料业务操作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143号)转发给你们。市局已根据上级要求调整了《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国税发〔2008〕21号)中《保留的办税业务表》(见附件)中有关涉税审批业务的操作处理办法,请一并贯彻执行。

   

    主题词:税务  审批  转发  通知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印发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