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财政分局、税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转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财〔2018〕26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会同市税务局联合审核,东莞市万江餐饮行业协会10家非营利组织从2020年度起、东莞市微笑爱心慈善基金会等1家非营利组织从2021年度起,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上述非营利组织(具体名单见附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自行计算减免税额,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附件:2021年度第一批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东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度第一批东莞市市级非营利组织
获得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1家)
一、从2020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0家)
1.东莞市万江餐饮行业协会
2.东莞市快意公益基金会
3.东莞市外贸企业协会
4.东莞市大朗民办教育协会
5.东莞市展能慈善基金会
6.东莞市茶山慈善基金会
7.东莞市东坑慈善基金会
8.东莞市心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9.东莞市东莞理工科技创新研究院
10.东莞市高埗慈善会
二、从2021年度起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
1.东莞市微笑爱心慈善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