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强化落实税务政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粤税发〔2020〕16号)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梳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20条政策措施》(详见附件),涵盖了9个税种及社会保险费,其中,既有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也有为纳税人纾困解难的服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措施的落地实施。
一、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人民为中心,主动担当作为,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好省税务局“税务十条”政策措施及市税务局工作要求。
二、落实政策、精准宣导。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参与疫情防治的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科研机构、保障民生的行业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等,各单位要主动作为、摸底排查,积极了解、响应企业涉税诉求,不折不扣落实好税务支持政策,多渠道开展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的宣传辅导,着力实施精准服务,确实为相关企业纾困解难。
三、主动问需、助力政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研究,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宣传省局和市局出台的抗击疫情扶持政策。加强部门间工作联系,通过特事特办、一企一策等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和涉税问题,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扩大生产贡献税务力量。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20条政策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