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11]609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6月30日前制定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2年9月18日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茂名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茂名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茂名市地方税务局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