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通告

                 2018年第3

 

尊敬的缴费人(单位):

因后台系统改造和管户调整原因,广东省社保费大集中征管系统停机维护升级工作尚未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决定于20181030日至31日期间,对社保费相关业务系统继续停机维护升级,现就维护升级期间全市社会保险费事项办理的时间安排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东省社保费大集中征管系统将于1030日(星期二)00:001031日(星期三)24:00暂停服务,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将暂停对外办理社保费业务事宜。

二、111日(星期四)00:00起,广东省社保费大集中征管系统恢复服务,缴费人(单位)可正常使用系统功能办理业务,或者在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内办理相关社保费业务。

三、为确保广大缴费人(单位)的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决定延长201810月社会保险费的缴款期限至2018115日。尚未完成所属期201810月份社保费申报扣缴的缴费人(单位),可在111日(星期四)8:30115日(星期一)17:30前往税务局征收前台或在111日(星期四)00:00115日(星期一)24:00前登录电子税务局完成所属期201810月社保费的申报和清缴工作。11600:00之后进行201810月社保费申报缴费的将按规定计征相应滞纳金。

请缴费人(单位)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对于系统停机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18年10月31

附件: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