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1.《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工作完成后,以《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对外公布,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