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劳务分包公司(不是建设公司,建设方)到深圳提供人工服务,需要进行备案吗,还是办理登记一个跨地区经营许可证,需要预缴税款吗?预缴税款的计税依据是什么?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去深圳前台办理吗?
答: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因您描述的工程类型过于简单,以下答复仅供参考: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业务概述
临时跨区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首次在经营地办理涉税事宜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接受经营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广东省内(除深圳)可自动报验.
办理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加盖纳税人公章的副本复印件(以下统称“税务登记证件”)
操作说明
进入页面
以个人账号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
操作步骤
(1)进入填表说明,了解相关业务政策,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2)进入填写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基本信息,带“*”号为必填项,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点击“下一步”生成预览提交文件,点击“提交”即可。
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功能描述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的 机关、 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 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操作说明
1. 操作入口:我要办税—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点击【办理】按钮,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填表说明。通过监控验证,才会进入到下一步。
2填写申请表,点击【下一步】,上传附报资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如仍有疑问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联系电话0752-3823182进一步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20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