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有一套88.53平的商品房在中山市横栏镇,2016年买的,现在想卖出去,请问买卖双方需要交多少税,具体有哪些?原价房子是43万,现卖78万,契税发票日期是2016年8月31号,房产证日期是2020年10月。房子的名字是我老婆的,我的名下现东莞市有一套房在住无贷款。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动产交易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该涉税业务因交易方式、房地产类型、可扣除项目等情况而适用不同的政策或税率,建议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查询相关政策或携带资料到房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政策咨询。
若想了解关于二手房交易涉税业务的政策指引和办税指南,您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按以下路径查看:首页(滚动至最下面)>市局频道(滚动至最下面)>选择“中山”>信息公开>其他规费>办理指南>二手房交易办税指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25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