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办公及仓库场所为经营租赁的场所,因生产经营需要,对该场所进行装修,我司自行购买装修材料自行装修,对方开具13%购入的材料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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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4-28 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