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个人所得税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规定:“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此外,您可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税收政策”栏目查看更多最新税收政策。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5-10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