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是一个公司员工,在业务运行过程中,无意中发现,部门经理指示内勤人员,无故(没有真实业务发生)持续向江苏仪征一家企业不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累计达到了近400万元,我也不知道这件事如何处理,特向有关部门咨询。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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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已实施税务违法行为检举全市集中受理,若举报人有进一步的证据证明佛山市企业存在属税务征管税种偷漏税情况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来信、来访、来电、网上四种方式进行。
1.来信邮寄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45号。收件人: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邮编:528000,电话:0757-82963899。
2.来访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远西路45号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
3.来电举报电话:0757-12366。
4.网上举报:广东省税务局(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的“互动交流->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
请提供举报信、举报证据材料(如合同、交易资料、出库/发货单据、收付款凭据、或收取货款的私人账户账号等资料)。如属实名检举请提供举报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电话。以便税务机关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进一步核查,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5-19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