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什么是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答: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费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2、什么时候开始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答: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深圳市申报财产和行为税,采用合并申报方式。
3、怎么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
答:纳税申报时,各税统一采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申报表”)。新申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为纳税情况,附表为申报享受的各类减免税情况。纳税申报前,需先维护税源信息。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直接进行纳税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通过填报《税源明细表》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再进行纳税申报。
为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表逻辑一致,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信息自动生成新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6-02 16: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