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电脑、电子产品销售”项目,现公司需要将一批报废的办公电脑、打印机、服务器处理掉,回收公司需要我们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开具名称为“二手电脑”),请问我司应该如何开票?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临时发生超经营范围业务,您可携带相关经营活动等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发票开具事项。如企业经营范围长期发生改变,建议您向工商部门增加经营范围后再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税目。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03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