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房子已经开始月供,但是房子还没有建好,没有收房。此时是否可以向开发商索取全款发票,开发也有义务提供全款发票?
答: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的有关规定,对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您可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开具不征税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09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