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错过5月的申诉期限,到6月才发现2020年汇总的数据每月有一笔不知名收入,导致全年的申报数据有误,现在是6月中,咨询过我司当地税局,要求我到对方公司注册地税局申诉。在个税APP上查到对方公司祖册地是清远市,难道申诉就没有便捷的处理方式吗?
答:
中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就冒用那个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诉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异议处理查询】查看申诉进度和处理结果。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再次留言咨询。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0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