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合同上的金额只体现现了实际付给租赁方的金额,并注明税费是由承租方承担,发票是承租方去税务局代开的,开票的时候税务局开出来的发票金额没有包含承租方缴纳的税额,这个发票能否重新开具。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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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的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票面上显示增值税税金。对于纳税人缴纳的其他税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完税凭证的打印。具体路径如下:纳税人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电子税票->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等模块查询打印。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5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