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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珠海横琴新区税务局的电话0756-6700698和123660的短信,让我申报2020年的

问: 我接到珠海横琴新区税务局的电话0756-6700698和123660的短信,让我申报2020年的个税,还发了链接。我2019年就退休了,还需要申报吗?请问是诈骗吗?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属于离退休人员取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若取得上述应税所得的,应当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在手机中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栏目核实申报情况。若您发现单位申报有误的,请联系其办理更正申报。关于横琴新区相关涉税业务,可联系横琴新区税务局热线0756-8841710,或关注“横琴税务”微信公众号留言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5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