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有个亲人在佛山市打工,每个月老板发工资才3500多,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但是老板要求在个税APP里登录进行清缴,请问贵局是否要进行登录清缴?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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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18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