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司是小规模企业,因注销处置公司的固定资产电脑一批,公司经营范围是非销售电脑,公司能否自己开票呢?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及《增值税发票开具使用指南》(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否有超出经营范围建议进一步向税收管理员核实界定,如超出经营范围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临时票种核定。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建议进一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23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