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在江门市新会区买了一手新房,请问契税和维修基金交付时间是什么时候?是交房后交这两个吗?
答:
广东省江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我市契税纳税期限统一为纳税人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之前。
因此,请您按上述规定期限内缴纳契税。维修基金不属于税务业务范围,请咨询相关部门。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拔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29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