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如何终止土地使用税申报在哪里打开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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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申报如果没有发生转让,无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信息,如果土地于年中出转让,纳税人可以对土地信息进行注销。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操作路径如下: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优化版),找到需要维护应税信息的土地,点击【注销宗地】,弹出“宗地总体信息维护”窗口,在“注销宗地信息”中的【土地出转让时间】选择土地转让时间,点击【注销宗地】按钮,注意:土地出转让时间必须在土地应税有效期起止时间内。
注销宗地成功后,该土地的应税明细信息中,有效期起为土地纳税义务时间起,有效期止为土地出转让时间当月最后一天,即为纳税义务时间止。纳税人需申报缴纳该土地有效时间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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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6-28 1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