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新成立的公司,长年没有经营收入,长期零申报。请问这样的公司合法吗,税收征管有没有什么规定限制这样的公司存在的?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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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1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