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本单位是小规模纳税人,系统显示上季度预缴税额为8683.98元,应纳税额合计956.18元,应补(退)税额为-7727.80元。请问预缴税额为8683.98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应补(退)税额为-7727.80元需要退税吗?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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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良分局工作人员已致电纳税人,告知经查询,由于该纳税人之前年度在门前代开发票后,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相关的数据,导致系统带出的已预缴税款不正确,纳税人需从第一次门前代开发票的所属期开始对增值税进行更正申报,才能修正增值税的已预缴税额。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09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