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企业是一般纳税人,来料加工生产企业,金银首饰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了,那消费税是免征还是需要缴纳呢?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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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2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