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总部(上海企业)在佛山购买了写字楼,请问如何办理税源信息采集?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每月或每季度是否只能到当地税务局办理?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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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携带以下资料预约企业综合服务号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办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税种的核定情况进行申报纳税: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未换照的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加盖纳税人印章的副本复印件;2.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4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