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本站! 管理员登录
  • 1、问税网,打造一站式财税知识学习平台,人人皆可学,处处时时皆能学。
  • 2、本站每天更新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最新的热点问答,保持知识始终是“新”的。

我公司为人力资源型公司,承接建筑行业的派遣业务,派遣人员到建筑公司后存在薪资发放不连续,一年中部

问: 我公司为人力资源型公司,承接建筑行业的派遣业务,派遣人员到建筑公司后存在薪资发放不连续,一年中部分月份存在薪资实发金额为0(即当月员工应发工资为个人社保金额),员工工资会集中在某个月发放多个月的薪资现象,企业申报个税明细时存在员工的个税波动大、应发工资也波动大的情况,因此个税申报时员工一年内的应发薪资申报波动比较大,这种方式我司是否有个税申报风险?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因此,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按月或者按次如实预扣预缴税款。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4 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