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尊敬的领导:首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现有一事咨询如下:公司自2020年8月至今,每月的社会保险费都仅作申报,未实际缴费,已欠费达11个月,致使员工无法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如医保报销即时结算、申报生育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作为员工,需要通过怎样的流程手续来强制公司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您可持本人的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工作证以及工资单、银行卡流水等可以证明在公司就职的书面证明材料,并提交到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受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4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