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教堂无营业范围,纯属宗教活动场所,仅有一些信徒的自愿奉献作为场所日常开销。但因为场所内值班人员需要购买社保,所以按照要求进行了税务登记,当时咨询告知有零申报处理方案,请问一下,给我们一个具体的指引,可以处理到我们场所面对的困难。谢谢!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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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请办税人员实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在“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栏目查询已核定的税费种及申报期限。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栏目,选择相应税费种申报表,据实填报缴税;通过“按期应申报->财务报表报送”模块报送财务报表;涉及社会保险费申报请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块进行社保申报后缴费。涉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可通过上述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税。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6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