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自然人开具劳务报酬发票给我方,个税需代扣代缴,请问是否可以让自然人自己在税局缴纳个税,不需我方代扣代缴呢?
答: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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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税款,对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在向自然人支付上述款项时,应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并进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16 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