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能否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目前税务部门可办理增员当月向前补缴申报手续,最长只能向前补缴两个月(不含增员当月)。若您需补缴往期社保费的,请咨询人社部门或市民热线12345了解情况。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20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