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跨区域建筑工程项目,2020年是以0.4%按次申报的个税,现新制度改革,工程款的个税如何申报?以及是否有具体操作步骤的指引?
答: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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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规定,跨地区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工程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纳税人申请报验登记的当月起,核定个税税种,纳税人将于次月开始,即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行申报。如果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个税申报,每一个申报主体均需对应一台电脑进行申报,因为扣缴端同一企业识别号不能重复绑定。如果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个税申报,则不存在上述需要按主体分电脑申报和个税申报密码繁多的问题,但需要该企业的法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各自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授权某位经办人为本企业申报个税的权限。登录网页端,选择“企业办税”后,系统会罗列该企业名下所有申报主体,然后分别进入每个申报主体申报即可。另外,网页端暂只支持300人以下的申报,并且个人申报记录只能查看,暂无导出申报数据和打印申报数据的功能。
纳税人自行选择上述两个申报途径的一种申报即可。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27 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