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理解和执行,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全文废止《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问题的公告》(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全文废止《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问题的公告》(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