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041951701645)于2012年5月承接的项目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发展项目书院宿舍一至三区机电专业承包工程,在2015年3月发包方广东南粤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给我司,但因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于2013年7月20日已经封关,交由澳门政府管辖并受澳门法律管辖。我司曾多次到珠海市横琴区税务局咨询开具发票事宜,但珠海横琴税务局告知因澳门大学已经封关移交属于属地业务发生变化,涉及国境变更,导致国内税收无效或无权收税的情况。现我司向贵局申请确认该项目从澳门政府管辖后是否为免税项目,贵局是否不再对该项目征收营业税及其他相关税种。如需纳税,请给予明确指引,谢谢!
答: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回复如下:“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9041951701645)承接的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发展项目书院宿舍一至三区机电专业承包工程于2012年5月开工,该工程在澳门大学横琴校区封关和正式启用前开工,应视为境内劳务工程,故纳税人应在主管税务机关缴清相应税款,在主管税务机关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该纳税人应完整保留相关资料备查。”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7-2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