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拆迁企业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书,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确定您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应纳税凭证范围。若无法确定,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02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