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房地产公司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现将该公司100%股权转让(资产和负债整体转让),该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04 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