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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经税务局核准通过的免抵税额已在7月征期内申报缴纳了附加税费,8月征期又在“附加税费免抵税额计税依据”栏次自动带出,形成应缴税款,导致重复缴税,怎么办?

问:7月经税务局核准通过的免抵税额已在7月征期内申报缴纳了附加税费,8月征期又在“附加税费免抵税额计税依据”栏次自动带出,形成应缴税款,导致重复缴税,怎么办?
答:

对于纳税人在7月核准通过的免抵税额在7月征期内已申报缴纳了附加税费的,8月申报期又自动带出需缴纳附加税费的,可以更正7月申报的附加税费申报表,办理已缴纳的免抵税额附征城建税的退税,8月申报期,按规定正确申报缴纳附加税费。如办税服务厅无法更正申报,则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员处,由管理员通过发后台的方式处理。


——来自深圳地区的咨询2021-08-11 11:4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