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你好,我在东莞购买了二套房子,房子迟迟没有交付,开发商无法提供销售发票。目前我了解到的是二套房的契税是2%,如果开发商需要在9月份才交房,才能开出销售发票出来的话,请问一下,9月1日之后的开出来发票,业主需要交的契税是2%,还是3%呢?有没有一个明确的数据,因为相差1%的契税,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的确需要承担太大的经济压力。请您尽快回复,非常感谢!
答:
东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所提交的网上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2. 目前,上述文件中有关个人购买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仍然有效。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广东省税局回复2021-08-11 16:23